根据《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》(浙政办发〔2022〕63号)和《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(浙知联办〔2022〕34号),经形式初审,我司通过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二等奖形式初审。
新年伊始,各项安全生产计划也提上日程,1月10日上午,我司举行了“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”签订仪式,下午开展了“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”培训活动。